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农林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4.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分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位点(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导师为主要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位点(中心)实际情况,创建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考核工作组,复试考核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考核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考核工作组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硕士)。
复试专家库及复试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考核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0年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名称、操作方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为10分钟,复试考核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为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由相关学科按科目做好试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试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为10分钟。
(1)农林经济管理复试科目:《微观经济学》
(2)农业管理复试科目:《农业发展综合知识》
(3)会计复试科目:《会计学综合》(包含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5.加试(单科满分为100分)
会计硕士须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1)农林经济管理:加试《管理学》《经济学》
(2)农业管理:加试《发展经济学》《农业政策学》
(3)会计:加试《会计学》、《财务管理》
四、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学院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管理考生按照1:1.2进入复试,会计考生按照1:1.3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信息及及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100分)×40%+[外语口试成绩(50分)+外语听力成绩(50分)]×25%+专业课考核成绩(100分)×3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100分)×40%+[外语口试成绩(50分)+外语听力成绩(50分)]×20%+专业课考核成绩(100分)×30%+(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加试科目数)×10%。
五、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42967。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